農村自建房中不能說(shuō)的秘密,建筑面積到底怎樣計算?值得一看!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19-04-04 瀏覽:次
一、何為建筑面積
是指建筑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。包括使用面積、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。通俗的講建筑面積包括附屬于建筑物的室外陽(yáng)臺、雨篷、檐廊等的面積。
二、建筑面積如何計算
1.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自然層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2.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,結構凈高在2.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凈高在1.20m及以上至2.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/2面積;結構凈高在1.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。
3.地下室、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4.出入口外墻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,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/2計算面積。
5. 建筑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,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6.建筑物的門(mén)廳、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,門(mén)廳、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7.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.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.10m及以上的凸(飄)窗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/2面積。
8.附屬在建筑物外墻的落地櫥窗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9.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(挑廊),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/2面積;有圍護設施(或柱)的檐廊,應按其圍護設施(或柱)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/2面積。
10.門(mén)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。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,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11.門(mén)廊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算建筑面積;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算建筑面積;無(wú)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(xiàn)至外墻結構外邊線(xiàn)的寬度在2.10m及以上的,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算建筑面積。
12.設在建筑物頂部的、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、水箱間等,結構層高在2.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;結構層高在2.20m以下的,應計算1/2面積。
13.有頂蓋無(wú)圍護結構的車(chē)棚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算建筑面積。
14.在主體結構內的陽(yáng)臺,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;在主體結構外的陽(yáng)臺,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/2 面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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